2016年10月23日 星期日
今日温州天气: 温度
返回首页·设为首页·加入收藏
   
关于我们 政策解读 新闻动态 百问百答 为你筹划 他山之石 古今中外 地理风水 会员之家 百家争鸣 会计问答 联系我们
欢迎光临金钥匙纳税筹划网,您是本站第 位客人!
     政策解读
  增值税
  营业税
  消费税
  土地增值税
  印花税
  企业所得税
  个人所得税
  税收管理制度类
  综合类
  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…
  其他税种
  税收政策处理实例分析
  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…
 用户名:
 密 码:
 验证码: 看不清楚,点一下
  
代理记账行业将迎来发展新契机
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100讲(中级班)…
招聘进出口贸易业务员的通知
回首千年话沧桑—公元11—20世纪会…
专题讲座(四):会计制度与税收政…
会计数字大写从何而来
上海滩的会计传奇——娄尔行
忆伊情
拜谒“将军石”
新八仙的故事
 
 当前位置:金钥匙纳税筹划网 >> 政策解读 >> 税种类别 >> 增值税
   增值税
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
发表日期:2016-9-14 来源:金钥匙 浏览 61 次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
现将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,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,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,不再作调整;未处理的,按本公告规定执行。
  特此公告。
 
国家税务总局
2016年8月19日
返回 打印
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会员之家  论坛交流  会计问答  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09 Golden key tax planning All Rights Reserved
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-金钥匙纳税筹划网 版权所有 2009 本站通用网址:http://www.jysnsch.com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浙ICP备123456789号